许昌2家门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店主被行政拘留
许昌2家门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店主被行政拘留
发布时间:2017-07-21 14:07 来源:豫都网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摘要]本报讯 (记者 王利辉 通讯员 曹秀军) 1月11日,许昌行政记者从魏都区公安分局获悉,家门拘留魏都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两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点,店非扣押各类烟花爆竹40余箱,法储两名店主被行政拘留。存烟 2016年12月23日上午,花爆魏都区公安分局南关派出所民警对莲城大道西段两个经营烟花爆...
本报讯 (记者 王利辉 通讯员 曹秀军) 1月11日,竹店主被记者从魏都区公安分局获悉,许昌行政魏都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两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点,家门拘留扣押各类烟花爆竹40余箱,店非两名店主被行政拘留。法储
2016年12月23日上午,存烟魏都区公安分局南关派出所民警对莲城大道西段两个经营烟花爆竹的花爆门店进行检查,当场发放烟花爆竹禁放告知书,竹店主被并和店主签订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治安管理责任书。许昌行政民警明确告知店主,根据《许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的规定,2016年12月1日起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2016年12月24日下午,民警再次对以上两家门店进行实地检查并告知店主相关事项,两名店主均明确表示不再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然而,魏都区公安分局南关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入户走访过程中发现,这两家门店仍有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迹象,遂将情况及时上报并开展秘密侦查。
1月4日下午,魏都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南关派出所联合魏都区安监局对这两家门店进行集中查处,当场搜出烟花爆竹10余箱。
根据前期摸排情况,执法人员继续对商家位于塔湾社区的仓库进行检查,发现烟花爆竹30余箱。
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魏都区公安分局将两家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门店的负责人刘某、李某行政拘留。扣押的40余箱烟花爆竹已被警方妥善处置。
- ·出行注意!四川多条高速因大雾天气关闭收费站
- ·天下晨間新聞 成本管理妖術?特斯拉Q1營收成長81%,打趴預期|天下雜誌
- ·巴菲特:四年級生都能學的投資策略|天下雜誌
- ·老年人困于网约车使用难题:有一个被遗忘的免费约车平台
- ·陶瓷和玻璃的区别在哪里 琉璃与玻璃有何功能差别,行业资讯
- ·96辆违法出租车被查 厦门全力保障200万人次舒心出行
- ·同心社区开展心理辅导进校园志愿服务活动_
-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小龙虾投入品监管情况专题调研
- ·泉州多措并举擦亮未成年人工作品牌
- ·烏俄戰事滿月,全球成長大下修!接下來經濟會怎樣?|天下雜誌
- ·厦门元宵前后或迎求职高峰期 22日还有年后首场毕业生专场招聘
- ·广东粮科所首秀广东农博会,“防虫高手”亮妙招
- ·天下晨間新聞 拜登團隊對華爾街釋出壞消息?|天下雜誌
- ·《完美音浪》开发商复活 正开发一个未公布动作游戏
- ·厦门今起迎来节后春运高峰
- ·泉州市政法系统多措并举推动教育整顿落到实处